“BRIDGE法案”希望可以临时保护某些美国无证人群

过去几个星期中,我们看到很多引入的法律和行政命令,并不是那么移民友善。非美国公民现在特别担心他们在这个国家的未来。这其中最困惑的人群可能就是美国75万名儿童到达延迟行动(DACA)方案的参与者。

2017年1月12日,参议院和众议院分别提出了一项名为“梦想和经济增长的移民”的法案或“BRIDGE法案”。【S 128】17021434 和 【H.R. 496】17021433。 “BRIDGE法案”授权美国国土安全部长,给予长达三年的临时保护存在状态。这个外国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1)1981年6月15日后出生;

(2)在达到16岁之前进入美国;

(3)在2007年6月15日和申请提交日之内,必须一致居住在美国,;

(4)于2012年6月15日和申请提交日之日,必须身处美国;

(5)2012年6月15日这一天在美国没有合法身份;

(6)在外国人提出临时保护存在申请的时候,必须

  • (A)在学校或在教育计划中注册,协助学生根据州法律或通过普通教育发展考试或其他国家授权的考试获得正规高中文凭或其公认的同等学历;
  • (B)已毕业或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 (C)取得一般教育发展证书; 或者
  • (D)是美国海岸警卫队或武装部队的荣誉退役军人;

(7)这个外国人必须并无被裁定─

  • (A)重罪;
  • (B)重大轻罪; 或者
  • (C)三个或以上的轻罪,除非在同一日期或者是由于同一行为产生的,以及

(8)不会对国家安全或对公共安全的威胁构成威胁。

临时保护存在状态看起来与DACA非常相似(除了几个字的变化)。符合DACA资格的人必须:

(1)在2012年6月15日时,年龄在31岁以下;

(2)在到达16岁生日之前来到美国;

(3)自2007年6月15日以来,一直居住在美国,直到现在;

(4)2012年6月15日,在向美国移民局提出审议延期诉讼请求时,实际在美国居住;

(5)2012年6月15日无合法身份;

(6)目前在学校,已毕业或获得高中毕业证书,已获得普通教育发展(GED)证书,或是美国海岸警卫队或武装部队的荣誉退役军人;和;

(7)未被判定犯有重罪,重大轻罪或三个或更多其他轻罪,并且不以其他方式对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如果给予临时保护存在状态,移民局则不认为外国人在美国非法存在。目前这项法案是否会通过参议院和众议院尚不明确。即使通过,最终的文本会是怎样也很难掌控。

Author: Maya King

Attorney Maya King helps individuals, families, and businesses navigate the complex United States immigration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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